中共嘉峪关市委书记、市长 马光明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整体工作的总体评价,是一个城市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综合考量,对于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近几年来,嘉峪关市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团结奋进,注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配套完善,注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全方位、多层次创建活动,先后获得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和谐中小城市示范单位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等殊荣。2007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7744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44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36元,均居于甘肃省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