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不仅重视政务和法治环境建设,而且同样重视市场环境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诚信体系和“诚信城市”建设工程。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努力打造诚信政府。加强了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加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3年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诚信城市”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开展经常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每两年表彰一批诚信单位和诚信商场(店)。质检、金融、税务等系统全面建立了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包括质量、信贷、税务等)。政府和金融系统共同建立了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设立了“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开展了农资产品、药品及其他消费品打假行动。2008年1-6月份,各部门共查处添加剂超标面粉314袋,集中销毁过期药品132种价值31912.5元,查处其他伪劣产品2吨,价值8万元。规范了医疗、旅游、税务、电信等窗口服务单位的服务行为,教育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服务行业投诉明显减少,行业风气满意度明显提高。